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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修改《节约能源法》为科学节能铺路

2007-4-3 来源: 家天下·一切为了家
核心提示:编者按:节约能源,是能源产销企业的责任和义务。 在国家发改委发布我国第一个《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》后,中国石油等中央6家企业联合倡议在中央企业开展创建资源节能型企业活动,率先迈出了创建资源节能型企业的步伐。 据透露,新《节约能源法》的立法工作需要2年时间,并计划于2007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为保证立法的
    编者按:节约能源,是能源产销企业的责任和义务。我国油气能源消耗规模正加速增长,建设节约型社会迫在眉睫,能源企业义不容辞。 


    在国家发改委发布我国第一个《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》后,中国石油等中央6家企业联合倡议在中央企业开展创建资源节能型企业活动,率先迈出了创建资源节能型企业的步伐。集团公司年初工作会议对“十一五”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作了战略型部署,要求中国石油要走在全国前列。 



    为了配合这项工作,本报将有关专家在中国能源高层论压力提供更加有效、更具时代性和前瞻性的法制保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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