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发改委:35种药品15日起实行最高限价
内容提示:北京市发改委昨日发布通知,公布了35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及暂行最高零售价,并于3月15日起开始实施。
北京市发改委昨日发布通知,公布了35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及暂行最高零售价,并于3月15日起开始实施。
其中包括21种西药,如氯霉素、头孢丙稀等,14种中成药,如黄连上清片、牛黄解毒片等。
市发改委同时明确,大容量注射剂在价格上不区分注射用水、氯化钠溶液、葡萄糖溶液等溶剂(液)类别。
在包装方面,小容量注射剂在价格上不区分容器类型和材料差别,装量在10ml(含10ml)以下的,在价格上不予区分,按已公布同含量10ml以下注射剂统一价格执行;大容量注射剂以同容量规格的玻璃瓶为价格基础,原则上按塑料瓶最高加2元、软袋不区分材质最高加4元执行。
瓶装、盒装和袋装口服固体制剂,原则上价格不区分包装材料差异,均按已公布的零售包装单位统一价格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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